為深入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,全力以赴抓好打擊刑事犯罪工作,近日,獲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快速反應(yīng),破獲一起通過借車用以抵押從中非法獲利的詐騙案件,抓獲犯罪嫌疑人張某、賈某。
6月28日,獲嘉縣居民樊某報警稱其朋友賈某以借車為由使用其車輛,超期未歸還,后該車被抵押給二手車行,導(dǎo)致其經(jīng)濟受到了損失。接警后,刑偵民警立即展開調(diào)查。經(jīng)初步核查:2023年3月4日,賈某以用車為由向樊某借車,樊某就把自己的天籟轎車借給賈某使用,后賈某以各種理由推脫不還車。2023年3月13日,該車被張某以1.5萬元的價格抵押給獲嘉縣某二手車行。
通過順線調(diào)查,民警很快查清了案件事實,摸清了嫌疑人張某的身份信息。通過信息研判,發(fā)現(xiàn)事發(fā)后張某逃匿到蘇州逃避偵查。民警一方面分析其活動軌跡,另一方面聯(lián)系其家屬積極開展勸投工作。迫于警方壓力,張某于7月10日返回新鄉(xiāng),民警當(dāng)即趕赴火車站將其帶回。同日,民警順藤摸瓜,通過蹲點布控,抓獲犯罪嫌疑人賈某。
經(jīng)審訊,犯罪嫌疑人賈某供述因賭博欠下債務(wù)遲遲未能償還,今年3月份,他和犯罪嫌疑人張某兩人商議以借車的名義將樊某的轎車騙取到手,以提供虛假《車輛買賣合同》、冒用車主簽署《機動車質(zhì)押借款合同》等方式,將該車以15000元的價格抵押給二手車行,后賈某將該錢款用于償還自己的賭債的犯罪事實。目前,賈某、張某已被獲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